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上报2023年校内转专业学生计划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6      访问次数: 1285

各学院:

根据《 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9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按附表格式,将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报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签字盖章>与电子版),逾期不报的按不接收处理。教务处审核后将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并组织学生报名。

特此通知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xlsx

 

教务处    

2023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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