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3      访问次数: 684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3日

二、活动目标

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持续推进“课堂新态”建设,积极营造“协同育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态度端正、精神振奋,环境优美、师生和谐,学风优良、教学相长”的课堂氛围,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切实提高课堂上学生学习效果。

三、活动内容

1.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广大教师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关心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结合起来,了解学生,关爱学生,认真备课,坚持产出导向,讲好每堂课;加强课堂管理,严肃纪律,关注学生到课率、前排就坐率、听课率、抬头率,让学生主动“坐到前排来、把头抬起来、带着教材来、带着问题来”。

2.激发学生能动性。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广大同学珍惜韶华、孜孜不倦,克服浮躁、端正态度,做到在课堂上守纪律、专听讲,做笔记、深思考;发挥辅导员和学生骨干在学风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辅导员走进宿舍,督促同学按时出勤;辅导员巡课,保证课程学习到课率。

3.发挥思政课协同育人。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领航作用,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改革,着重塑造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课程思政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形成全方位育人格局,有效落实“三全六专”育人实践活动。

4.发挥教学督导督查作用。教学督导组要强化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着力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状分析与提升,加强听课、评课、查课的力度,关注教师课堂教学表现和学生学习效果,发挥教学督导在督教、督学、督管、督建、督改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相关学院和部门对存在问题的课堂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选树典型,宣传推广。深刻认识到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2.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加深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质量提升月活动开展效果将与学院的年终考核挂钩;课堂教育的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挂钩;校纪委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3.各学院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质量提升月的检查情况总结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49424@qq.com。

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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