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4〕5号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计划,4月21日~5月4日(第9-10教学周)将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结合各学院(部)的教学值勤,检查教风、学风、教学秩序等情况,尤其是课堂出勤、课堂纪律;
2.各课程的教学进度、课堂教学效果、实验实习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授课教师的教案、讲稿编写情况,教学计划变动及调停课情况;
3.教学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运行情况;实验、实习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教师参与实验教学、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阅、实验开出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情况;
4.教师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等情况;
5.系、教研室日常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组织已结束课程的考核及部分课程的期中考试工作;
7.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情况;
8. 在研“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9. 学院(部)的日常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自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几点要求
1. 各学院(部)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期中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工作。
2. 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本学院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真正达到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目的。
4. 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检查结束后,填写《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于5月9日(星期五)前交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教务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