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16-03-31      访问次数: 861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开展素质教育、推进综合改革、提高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做出的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207号),现就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性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和条件保障为支撑,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科技、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及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个性成长,努力培养未来工程师、设计师、创业者和企业家。

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补齐培养短板,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构建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坚持协同推进。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加强领导、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形成校内外协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1.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对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启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环节,改革评价方式,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2.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建设专业背景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认证,形成完整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3.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要求,合理配置创新创业教育、训练、实践比例,合理配置通识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比例。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将创新创业训练列入人才培养必备环节,探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与毕业设计(论文)互换办法,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二)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4.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优化课程结构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5.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抓手,改革课程体系。优化通识课设置,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普惠性课程;将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结合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品牌赛事,为大部分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综合课程;结合创新创业实践,为少部分有创新创业潜质和能力的学生开设实务类、指导类课程。另外,将学生创新成果折算成课程学习的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6.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自建、引进一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内外结合、线上线下、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7.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组织高水平教师、企业界精英、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杰出校友编写具有 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案例库。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

(三)强化创新创业训练实践

8.改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条件,支持建设校内创新实验室、创业训练中心,支持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芜湖国家级广告创意产业园;筹建创客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更名为工程训练与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学生处、人事处、各学院)

9.利用科研资源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建立优质科研成果进课堂机制,督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定期向本科生开放,要求各级各类项目必须吸收一定比例的本科生参加,规定博士以上、副高以上教师必须定期为学生开设学术讲座,鼓励学生进项目、进平台、进团队。卓越班学生可在实践学习期间进教师课题、进实验室、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责任单位:科技处、各学院)

10.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强化各级学科与技能竞赛活动、创业大赛及专利创新大赛,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以赛促研,实现“一专业一赛事,一学院一品牌”。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

11.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创新创业社团数量超过社团数的20%。设立专项基金,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论坛。

(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财务处、各学院)

12.加强与地方联系,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以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每年进入创新创业园区的学生团队不少于20个。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

13.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实验、实习、实训教师在职称晋升中的比例,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以培养教学团队为牵引,引导专任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产出一批示范性成果。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学院)

14.学校将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相应教研机构,加强现有就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增强创新创业指导能力,打造专门化创新创业指导队伍。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机构和教师队伍,注重“专业-创新-创业”的有机衔接,以专业带动创新、以创新支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各学院)

15.利用企业精英、杰出校友等社会资源建立创新创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队伍,组建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团。建立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各学院)

(五)打造创新创业优势特色

16.搭建课题舞台,带动创新创业。结合本科生导师制,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业创新教育,让学生进课题、进项目、进平台。

(责任单位:科技处、各学院)

17.筑建训练梯台,驱动创新创业。结合“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梯台,深入开展“校--国家”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18.打造活动展台,拉动创新创业。“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安徽省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实现所有专业全覆盖。

(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19.建设基地平台,推动创新创业。结合芜湖市各县区首位产业,组建分类型、集约化、梯次型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地方大学生创业园。

(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六)改革创新创业培养机制

20.优化专业结构,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的战略布局下,重点建设校优势和特色专业,同时大力支持适应“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建设,合理设置各类人才招生培养比例,建立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新机制。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

21.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科技制作等情况折算为学分,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创新活动;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22.建立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在“质量工程”项目中,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课题;根据一本学生特点,在部分专业设立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引进校外优质资源建立创新学院;鼓励开放办学,走进地方园区建立创业学院;推进中外合作,建立国际工程师学院。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

(七)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学生评价方式。

23.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24.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转变。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八)改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25.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指导服务体系,对创新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校地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责任单位:学生处、科技处、各学院)

(九)完善创新创业保障体系

26.协调校内校外资源,建立多元化的创新创业基地,改善创新创业教育场地条件。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切实加大投入,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各学院)

27.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具有科研潜质的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支持具有创业潜质的学生开展创业孵化工作,支持设立创新创业社团和论坛,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

28.定期开展“双创之星”评选,对优秀创业学生进行以奖代补。积极吸纳校友资金和企业资金,设立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

29.加强与地方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责任单位:学生处、人事处)

30.建设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技术,无线网络全覆盖的智慧型校园,为师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稳定、快捷、便利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与技术支持服务。

(责任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成立校院两级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分工协调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已进入从碎片化到系统化、从精英式到普惠式、从单个部门到协同推进的阶段,为使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在实处、取得实效,相关部门既要有所侧重、又要协调配合。教务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制(修)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协调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学生处、团委主要职责是建立创新创业社团,协调创新创业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各学院要在学校实施方案的框架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相关部门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学校将由教务部门牵头建立创新学院,学团部门牵头建立创业学院,将采取无形学院、有形操作的方式进行运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营造具有 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2016年0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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