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教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2      访问次数: 284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从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奖励与工作量奖惩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31号),学校决定对我校2017年度承担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集体进行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统计

质量工程项目统计由教务处统一进行。

二、教材工作量统计

1)教材工作量核算范围为经学校组织申报并获得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规划教材,和经学校组织申报、安徽省教育厅推荐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安徽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文件为准。

2)教材必须以 为作者单位,有统一编号。

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材信息,填写教材信息汇总表,并附教材原件,教材原件不退回,留在教务处存档。

4)行政人员归到业务所在学院统计。

5)教材信息汇总表(学院盖章)请于20181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356134213@qq.com

三、集体项目奖励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账户,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分配方案要充分体现团队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贡献程度。有疑问请联系2871049

附件:教材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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