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已全部结束,重修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1、非毕业班学生以前各学期不及格课程均可申请,但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本学期不允许申请重修;
2、毕业班学生不及格课程本学期不安排重修,5月份将安排毕业前补考。
二、办理程序:
1、重修学生首先应于3月22日8:00至3月29日23:30上网进行重修选课或报名。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应选择“插班重修选课”,均采用插班重修;未开课的课程应选择“重修报名”,若申请人数达30人以上的将单独开班重修,30人以下的本学期不安排重修。
2、选课路径:登录教务系统 -> 输入帐号、密码 -> 网上选课点击“重修或补修选课” -> 选择课程后点“插班重修选课”->在课程列表中选择所插班级,若系统提示“不能跨校区选课”则点“我要报名”,但须在报名结束后,将经所申请课程的任课老师签字的《重修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
若点击“插班重修选课”后无所申请重修课程列表,则表示本学期未开课,选择“我要报名”。
3、4月4日前课程所属学院根据各课程重修报名人数完成单独开班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的编排及名单处理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插班重修选课不检测时间冲突,选课完成后务必点击“个人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所选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
2、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均自第7周开始上课,相关学生务必于4月8日前上网查询自己重修课程课表。
3、重修学生考勤严格按照《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考核应于第17周(6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安排并通知学生,插班重修的课程考核随所插班级考核。重修考试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
教 务 处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