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革创新创业培养机制,提高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
2016-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16〕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7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类项目应紧紧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结合现代大学的内涵建设与发展,组织力量,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申报各类项目。
一、项目类别
1.优势专业建设点: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的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或行业认证标准进行专业内涵建设。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力争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或行业的专业认证。
2.特色专业建设点: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等方面改革,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办学特色以及行业背景,在全省相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批省级特色专业立项。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个。主要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立项。
4.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每个学院可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精品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精品课程时须准备好至少三人(包括负责人在内)每人45分钟的教学录像。申报的课程须是校优秀课程。本年度精品课程申报,申报书纸质版交教务处,其他申报材料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展示。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立项。
5.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点、一般、工程教育认证专项):
重点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过程、理论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环节、创新能力的培养等)、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研究性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选题申报。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各学院现有专业数、专任教师数等情况限额申报(具体见附件)。“双肩挑”人员应从业务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推荐指标评审推荐,推荐时应明确项目类别。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重点项目由学院推荐,学校评审。
重点项目结题基本条件为主持人为第1作者发表三类教研论文1篇以上,一般项目结题基本条件为主持人为第1作者发表四类教研论文1篇以上;论文须注明“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特设立“工程教育认证专项”,旨在将“学生中心、持续改进、成果导向”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融入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实践中。此类项目由学院推荐,学校评审。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研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学研究项目。
6.教学团队: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主持人至少须是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立项。
7.教学名师: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人。申报校级教学名师须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理论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上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位列所在学院前1/3。
8.教坛新秀: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人。申报教坛新秀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参评教师原则上为教学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处分,上学年学生网上评教位列所在学院前1/3。
9.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是已经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对于在研教研项目,已经获得阶段性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可以先申请结题,再申报教学成果奖。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是在教学内容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教师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0.名师工作室: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以上的教师可申请成立工作室,由名师对中青年教师言传身教,帮助中青年教师坚定政治立场,树立高尚师德,创新协作,治学严谨,诚信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实现名师在教师培养中传帮带的作用。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名师工作室立项。
11.示范教研室: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申报的教研室须展示其在硬件设施、课程建设、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教学组织、师资培养、教学研究与改革、科学研究等综合职能方面的建设成果,起到先锋和表率作用。结题形式是现场验收。
1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践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教学队伍和完备的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效果。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立项。
1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主要从教育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建设。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
1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主持人至少须是专业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
15.拔尖人才实验班: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通过改变传统培养模式,全过程注重数理思维锻炼、人文素养培养和科研能力训练;改革原有的教育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学习主体性、课堂教学互动性,实现兴趣带动勤奋,悟性引发创造,机遇成就未来。主持人须是专业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构建拔尖人才实验班培养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学生成长规律,形成独具特色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6.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每个学院申报数额为1项。主要围绕卓越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培养模式、质量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习实训基地等开展学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建设目标是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立项。
17.优秀课程:必须是合格课程才能申报优秀课程,合格课程认定由学院按《
合格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包含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近三年来,课程主讲教师至少有3名。
二、注意事项:
1.主持2个以上(含2个)集体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提升计划”集体项目(不包括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2.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限额评审、推荐,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超项申报、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学院本年度该类别所有项目。
3.学校原则上在校级“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类项目。
4.“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纸质版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jwcjwc@ahpu.edu.cn)。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页-质量工程-下载中心-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下载。报送单位对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请学院(部)自存一套,学校评审后将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