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7      访问次数: 586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安排,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请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和各专业特点,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具体实施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领导小组可以在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范围内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制定本学院或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和撰写规范,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要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中期检查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和教师指导情况,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4.领导小组名单及学院实施细则和撰写规范于本学期第十七周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认真把好选题关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选题原则和专业的培养目标,选题的范围、深度、难度要适当,课题内容要贴近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减少理论研究课题的数量,并由各学院组织系(教研室)负责审定,严格把关。

2.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工科专业毕业设计应以工程设计为主,源于实际工程的应占有一定比例。工科类毕业设计中论文型课题数量应不超过毕业设计课题总数量的15%,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工程设计型课题、实验研究型课题、论文型课题要求一人一题,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同上届选题重复或本届同专业选题相似或相同等现象。工程设计型课题也可以分成若干小课题,但每位学生各自完成的内容应明确、清晰。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认真编写任务书,经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由指导教师下达选题学生。

三、强化过程管理

1. 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精心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

2. 在征题、命题、学生选题、开题、撰写过程、教师指导、学院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环节,并严格执行,论文答辩环节必须邀请相关企业或行业人士参加指导

3. 加强指导教师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按标准严格要求,精心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至少一次,每生每周2小时以上。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其工作。工程设计型课题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企业或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

四、加强毕业实习安排

各学院应安排学生根据课题内容,按照毕业实习大纲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实习和调研。实习结束后,应上交内容详尽的实习报告。

学校鼓励工程设计型课题到企业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学生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企业应与学生所在学院签订协议,协议中的内容原则上应符合《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包括课题的选择、指导教师的安排、任务书的下达、时间安排及过程管理方式、质量要求、学生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认真组织创新成果替代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585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认定、评审、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在本学期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并于1228日前将课题下达给学生。开题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第八学期将集中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2.请各学院在本学期14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档)上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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