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10月29日~11月11日(第9、10教学周)进行。为落实各项教学工作、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预评估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
2.检查教风学风、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相关学院做好教学值勤工作。
3.教师作业布置、批改、实验报告、课程设计、辅导答疑等情况。
4.实验室建设与运转情况。
5.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7. 全面总结7、8周教学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积极准备学校抽查。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各类会议记录不能过于简单,相关材料要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持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师生对总体教学状况、师德师风、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反映情况,梳理老师、学生对教学及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各学院应及时处理,并报教务处,视具体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理或给予持续帮扶和改进,并给出整改措施。
3.各学院要紧密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人人参与,高度重视,落实执行,真正达到保障、持续改进与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保证预评估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并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正式评估做好准备。
4.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写《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质量表格 下载),并于11月18日(星期五)前交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教务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