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精神,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决定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集体项目;
2.2016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3.到期未结题的质量工程项目(含教学研究项目、集体项目);
4.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说明:集体项目包括优势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MOOC、翻转课堂、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基层教学组织、名师工作室等。
二、结题验收形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准备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必须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的精品课程栏上传课程建设成果,或在国家认证的平台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否则,不予结题。
2.学院结题验收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含集体项目、教研项目、新工科专项教研项目、课程思政专项教研项目、新工科专项教研项目等)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院须对照项目申请书及当年申报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验收标准。学院须报送《
质量工程集体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2)结题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或不合格);结论为“优秀”的不超过本次结题总数的30%,“良好”的不超过本次结题总数的50%;教研项目、集体项目分列。
(3)学院须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7〕24号)对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并报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上述结题验收材料由学院存档,学校抽查。
(5)各学院在项目自查及结题验收基础上,按照《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1〕160号)形成本学院2018年度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学校检查验收
(1)学校将于2019年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省级质量工程集体项目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省级集体项目采用PPT汇报形式验收,汇报6分钟,专家提问4分钟。其中省级精品课程(含资源共享、视频公开)的结题验收须包括以下三大方面:1)课程建设包括授课视频、非视频资源;2)课程运营包括运行平台及周期、课程公告、测试和作业、互动与讨论、考试;3)课程效果及影响包括高校使用情况等。
(3)省级重大教研项目结题要求为出台政策文件并予以实施,产生一定推广性成果经验;省级重点、一般教研项目结题基本要求为主持人以第1作者至少发表1篇三类教研论文。其他省级项目结题要求参照申报指南及项目任务书。
(4)学校层面将按照项目类别给予结题结论,结题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或不合格);结论为“优秀”的不超过本次结题总数的30%,“良好”的不超过本次结题总数的50%。
三、相关要求
1.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请按规定程序尽快结题;因特殊原因未完成项目研究的,请按规定办理延期,最长延期一年。
2.相关材料下载:
(1)质量工程集体项目及教研项目各类结题报告及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下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表格”下载。
3.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将《2018年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质量工程集体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教学科,电子档发送至jwc01@ahpu.edu.cn。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含附件材料,经费决算须财务处盖章)由学院汇总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报送教学科。
(3)省级质量工程集体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含附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带到答辩会场,结束后交会场工作人员。
教务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