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审核评估整改相关要求,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18〕90号)安排,本学期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落实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要求和安排,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要细化各环节各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各时间节点要求,做到落实到位,管理规范。
二、加强质量监控
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跟踪进展情况。教务处将在学院检查基础上组织校督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督促检查,拟定第4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期初检查,重点检查开题工作进展情况,第9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学院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教师的指导等情况,第16至第17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答辩资格的审核及答辩各环节的开展情况,下学期第2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落实工作。
学校将在往届毕业查重抽查的基础上,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做到全覆盖,评阅实现全盲审。答辩之前,通过中国知网查重平台开展查重工作(具体查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通过导师指导不断提高论文完成质量,自查后(重复比≤30%)将论文及检测报告一并提交学院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学校根据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抽查。
同时为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将在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合理安排毕业实习
各学院根据专业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结合实际开展毕业实习。学院应安排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实习和调研,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参见《
本科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见附件),做好过程记录。实习结束后,应提交毕业实习(调研)报告及成绩,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可获得3学分(该3学分确需单列的,将单独以课程形式开设,若不需要单列可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总环节15学分中)。
四、有关工作具体要求
(一)严把开题关。各学院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工程认证专业及有条件的学院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
(二)严把过程指导关。在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应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严禁抄袭现象发生。在进度安排上,应避免前松后紧现象,教师应进行经常性指导与检查,按要求安排学生集体汇报,讨论进展,完成阶段性成果。
(三)严把评阅和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需经指导老师与评阅教师均评阅合格者方可参与答辩。参与答辩的学生所需材料必须齐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程序规范且52须邀请相关企业或行业专家参加指导。学院要严把论文质量关,对答辩未达到要求的要参加二次答辩。
(四)严把各阶段检查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学生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五)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类型情况分析、成绩统计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附件:
本科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