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3      访问次数: 523

各学院: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已全部结束,为做好本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届毕业生重修安排:

  1.选课时间:2019届毕业生历年不及格课程均可以报名重修,31412003241200上网进行重修选课或报名,报名选择“插班重修选课”,如果报名不成功则选择“重修报名”,

  2.授课安排:

  (1)重修课程开课形式:单开班或自学与辅导结合;

  (2)若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课程将单独开班;30人以下采用自学与辅导结合的形式重修。单独开班或自学与辅导的课程均自第6周开始上课,请相关学生务必于329日前上网查询自己重修课程课表;

  (3课程所属学院于328日前根据2019届毕业生各课程重修报名人数完成单独开班或辅导课的上课时间、地点的编排及名单处理工作,自第6周(周末)开课;

  (4)所有重修课程在13周前完成教学工作,14周(526日)前完成考核和成绩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同时将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重修报名信息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非毕业生重修安排

  1.选课时间:31412003241200上网进行重修选课或报名,报名选择“插班重修选课”,如果报名不成功则选择“重修报名”;

  2.选课要求:以前各学期不及格课程均可申请重修,但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本学期不允许申请重修;

  3.授课安排:

  (1)报名人数不够30人的插入本学期所开课程的班级重修,并随所插班级考核,若本学期未开课,则不安排重修

  (2)报名人数30人及以上的课程单独开班,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同时将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报教务处备案,相关学生务必于47日前上网查询自己重修课程课表。

  (3)课程所属学院根据各课程重修报名人数,请于43日前完成单独开班的上课时间、地点的编排及名单处理工作,单独开班课程应自第8周开课,第1862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重修考试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

三、选课流程:

选课路径:登录学校主页-----校园服务-----登录教务系统-----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课程后点“插班重修选课”,在课程列表中选择所插班级,若系统提示“不能跨校区选课”则点“我要报名”,但须在申请表上注明所选择的班级及任课老师,若点击“插班重修选课”后无所申请重修课程列表,则表示本学期未开课,选择“我要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插班重修选课不检测上课时间冲突,选课完成后务必点击“个人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所选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

  2.凡本学期开课应进行“插班重修选课”,但没选课点了“我要报名”的学生务必于43日前将经任课教师签字的重修申请表交到所属学院教务员处,逾期不交表的一律按放弃重修处理。

  3.重修学生上课考勤严格按照《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 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跟班参加学习。如因时间冲突不能坚持全部上课,应当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教师同意,可以部分免听,课终提交复习笔记、作业等方可参加重修考试。未办免听手续,缺课达1/3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重修课程课终考核。

五、上课地点:2号和4号教学楼(由开课学院安排)

 

 

 

                                         教 务 处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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