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4      访问次数: 227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95月至7月举办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联合主办,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1.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绍武

   任:苏国红 叶常林

副 主 任:凤  权 汪  军 刘金斌 郭广春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弘 王传玉 刘  军 江  明 许德章 李卫东 李卫华 李长龙

  峰 邵文生 金成星 胡  好 徐达奇 黄焰结 龚本刚 薛正莲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2.专家指导委员会

   任:刘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冠凌 朱协彬 许  李红星   张金轮 张学东 周  

胡万祥 柴方松 袁惠芬 夏登峰 高  洪 高建纲 唐雪梅 谢荣见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文霞 王正刚 王海涛 王  雷 王静平 冯白帆 许家宝 孙妍妍 孙 

  楠 苏  涛 杜怡韩 李  炜 李晓光 何惠妍 张文明 张  伟 张 

  军 陈  阳 周  纯 周金明 钟相强 侯琪玮 顾春华 唐  海 章 

  飞 谢叶寿 强  俊 鲍  雨 黎新宏 操雅琴 薛保红 魏胜华

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省赛工作。

大赛秘书处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由戴家树任秘书长,张丽平任执行秘书长,李凯任秘书,负责校赛、省赛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省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主赛道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年3月1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年3月1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2014年3月1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赛程安排

1.校赛报名阶段(2019517-6月20):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620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团队也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同时,各参赛团队填写《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各学院负责收集齐本学院报名表和各个项目电子版材料并进行汇总,621日前将《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之后同电子版材料一起交至大赛秘书处。

2.校赛(2019622-7月8):校园赛将采用“初赛+现场决赛”的比赛形式;具体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将参照安徽省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出评审规则。初赛评审和现场决赛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经费支持和奖励

1.经费支持

各学院参加比赛所需经费从2019年大学生创新教育与科技创新经费中列支。

2.政策支持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特等、一等和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

3.参赛项目奖励

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10%,二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15%,三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20%,优秀奖若干,设组织奖5项,优秀指导教师30名。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的团队与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对于在省赛和全国总决赛中获奖的团队按照《 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九、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到动员全覆盖,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各学院要积极组织项目参赛申报。各学院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内优质资源,整合校友资源,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认真筛选、发掘近两年优质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鼓励其踊跃报名参赛,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参赛率原则上应达到30%左右,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数详见附件3

4.跨学院交叉组队的项目,学院之间应做好协调工作,项目申报时只能按照项目队长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5.为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工作,方便部门及学院交流,各学院、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十、联系方式

大赛秘书处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秘书处联系电话:

戴老师:18855305331

张老师:13655591091

李老师:2871046

附件:1.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x

2.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3.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申报项目一览表.xls

4.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部门、学院联系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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