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1      访问次数: 772

各学院:

    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校教字20136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考核细则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考核对象为我校2018-2019学年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含外聘、返聘教师),兼职人员归属到专业所属学院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610日至628日。

1.612日至614日为各学院分组设置时间,“教师网上评价系统操作说明”在611日发到各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的QQ,从教务处主页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管理员先确认参评教师,然后再进行分组。在进行步骤1、步骤2过程中,如果有教师、或部门领导不在列表中,请汇总为excel(以学院名为文件名)发到邮箱:793669279@qq.com。待后台添加完成后重新依次执行步骤1、步骤2。分组设置完毕后,及时向教务处柏老师反馈(287104518297603098)。

2.教师测评及时间:

“教师网上评价系统--教师互评登陆入口”挂在教务处主页。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教师评分系统用户名、密码均为其本人的教务系统用户名,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评教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形,请各学院及时联系柏老师处理。

1619日,机械、电气、人文、外语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2620日,纺服、生化、管理、体育、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3621日,艺术、计算机、数理、建工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二、教学质量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意义,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本部门考核工作。

2.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学时/学年)与《 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校字〔2018128号)文件中“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的标准保持一致。

3.各学院考核细则的制定、考核等次的评定、考核结果的公示要按照“校教字201363号”文件执行

4.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所有参评教师,做好测评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628日前将《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院)》,以及学院“考核细则”、“公示结果说明”等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同时提交相关电子版文档。

  

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内容.doc 

            2.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doc

                3. ______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xls

                4. ______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院).xls  

 

教 务 处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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