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2018级第4学期开设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6      访问次数: 388

各学院:

为做好新教务系统启用前的准备工作,现就2018级第4学期开设课程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2018级培养方案上规定的课程信息录入系统,主要包括所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学院、课程类别等信息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若存在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的理论学时、实验学时、课外学时与新教务系统现有课程库中的讲授学时、实验学时、课外学时不一致,请以教务系统为准,并填写《 20 _~20 _ 学年_ 级第_ 学期新教务系统开设课程信息统计表》(附件1 、纸质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

3.若新教务系统现有课程库中未找到与所须录入课程信息(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学院、课程类别)一致的课程,则请开课学院在新教务系统中通过“课程管理”----“院系开课申请审核”---“申请”功能进行提交申请,并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4.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录入工作,审核新教务系统录入内容与培养方案的一致性,并填写《 20 _~20 _ 学年_级第_学期开设课程审核结果表》(附件2),经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

5.录入工作须于1011日前完成,相关附件材料于1011日前报送教学科。上述若有疑问,请向教务处教学科咨询。   

附件1:  20 _~20 _ 学年2018级第4学期新教务系统开设课程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 20 _~20 _ 学年_级第_学期开设课程审核结果表.doc      

 教务处

2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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