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
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暂行)》(校教字〔2019〕60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奖励项目详见《
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暂行)》(见附件1)。
2、申请的集体或个人均须向业务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经学院或部门审查并公示后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报校领导审批。
3、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申报资格。
4、请相关学院和部门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将“2019年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文件至qq:1795427996,联系人:张宏哲,联系电话:2871403。
附件
1、关于印发《
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2、“2019年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申报表.xls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