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
“金课”建设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开展
“金课”遴选和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于2019年9月开展了“金课”遴选工作。为持续推进 “金课”建设,检查阶段性建设成效,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金课”建设课程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院“金课”建设工作组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分管领导、教授委员会委员、督导组成员、系主任和部分专任教师组成的中期考核组,具体负责“金课”建设中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2019年各学院遴选建设的所有“金课”。
三、考核形式
1.“金课”课程首席教师,须从课程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教学改革的总体设计,以及在“立德树人、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等七个方面的具体建设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填写《
“金课”建设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
2.考核组依据“金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教学评价。
3.考核组综合中期考核检查情况、教学评价情况,形成“金课”建设中期考核结论(优秀、合格、整改),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次考核课程的30%,“整改”的比例不低于20%。
4.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学习效果调查结果供学院参考;没有参加调查的课程由各学院按附件4自行组织;没有进行满意度调查的课程将不纳入本轮“金课”认定范畴。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建设课程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考核工作,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各“金课”首席教师,要组织教学团队认真分析中期考核结论,要固化已取得了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
3.各学院可依据学校考核形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关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4.附件1、2由学院存档;附件3(纸质版于2020年3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jwc01@ahpu.edu.cn)
附件.rar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