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课程考核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 2020-03-09      访问次数: 240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育在线教学的通知》安排,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前的线上教学已于211开始,截止目前整体运行平稳有序,现就线上教学课程的有关考核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工作。任课教师要明确线上教学各项考核成绩组成,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线上考勤、课堂互动、线上作业、课下学习情况等)和课终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的评定与记载。

二、以线上教学为主的课程考核要求

以线上教学为主的课程是指返校时线上教学进程已经结束的课程。该类课程要尽早确定过程考核形式,充分考虑学生在线学习的参与度及学习效果。待学生返校,按“ 线上教学效果总体评价暂行办法”(见附件)进行线下课程补课后再进行课终考核。任课教师应把考核的形式、时间等报开课学院审核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如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线上教学的课程考核要求

部分线上教学的课程是指返校时教学进程尚未结束的课程。该类课程需按要求对线上教学进行补课,并按计划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后,再进行课终考核,同时需做好线上过程考核记录。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按要求报开课学院审核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 线上教学效果评价暂行办法(含在线教学效果评价表).doc

 

                          教务处

                         2020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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