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1.竞赛经费资助
大学生参加以上四大学科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的参赛报名费和往返交通费学校给予资助。
2. 奖励标准
学校对在竞赛中获奖的项目给予相应奖励。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组织文件(启动工作文件)发布单位或获奖证书的落款单位为依据。
根据获奖的级别和等次,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特等奖 | 2000 | 700 |
一等奖 | 1500 | 400 |
二等奖 | 1000 | 200 |
三等奖 | 700 | 100 |
其他相关规定请参照《
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教务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