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及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
1.检查方式及内容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结合的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重点检查学生完成进度、质量及过程表现情况,查指导教师过程管理力度,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过程填报情况等。
(2)学校抽查
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进度执行情况等。
2.完成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
二、后期工作安排
序号 | 后期工作 | 完成时间 |
1 |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全覆盖)、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工作 | 5月20日前 |
2 |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报送工作 | 5月30日前 |
3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 6月16日前 |
备注:(1)上述各项后期工作均需要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
(2)上述完成时间是最迟截止时间,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
(3)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情况,于2024年5月1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以备校督导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
1.做好中期检查质量跟踪工作
参考抽检评议要素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审查把关,对出现的问题学生应及时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确保能够按质按期完成。
2.做好中期检查信息填报工作
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后,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专业及学院中期检查情况报告填写及上传工作。
3.做好毕业实习工作
专业培养方案中有毕业实习安排的,需充分重视,严格执行,加强安全保障,并跟踪毕业实习效果。
4.做好撰写指导工作
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5.做好查重工作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查重全覆盖,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每位同学有3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汇报学院后,适当增加查重次数。
6.做好评阅和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抽检评议要素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和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意识形态内容;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意识形态审核不通过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7.做好答辩工作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下,可灵活采取答辩形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8.做好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
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后,需做好答辩成绩录入和报送工作,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
9.做好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报送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做好本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工作,同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所有环节认真梳理总结,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10.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以备学校将在下学期初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检查。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向学院申请缓答辩;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该生方可参加补答辩一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答辩或补答辩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