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2      访问次数: 78

各开课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 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请各开课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申报本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1.本学期内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教学任务有三项及以上,原则上该门课程实行教考分离。

2.各开课学院本学期应确定不少于2门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附件1)。

3.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与开课学院共同确定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

二、相关要求

1.教考分离课程由任课教师共同制订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依据教学大纲进行编制(见附件2),并至少在考试日期提前一周及以上对学生公布,试卷按照考试大纲命题。

2.教考分离课程均需由开课学院统一确定命题形式,一般可采用题库抽题、抽卷、组卷、外校调卷等形式,安排专人进行命题,不得泄题;为保证阅卷工作公平、公正,应采用密封流水方式阅卷,避免一人阅全部试卷。

3.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4.请各开课学院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的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于416(8周星期二)12:00前交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0553-2871045)。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xlsx

附件2 考试大纲模版.docx

教务处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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