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4】关于进行教学资料第一次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236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教学资料第一次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7〕33号)要求,近期将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学院教学资料进行第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在学校评建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成立12个校检查专家组赴各学院开展检查。 二、检查时间 10月17日(周二)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各学院简要汇报本次教学资料自查的组织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举措,汇报工作应以汇报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举措为主,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查阅资料。校检查专家组将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或评建工作联络员的引导和协助下,重点检查该学院教学资料自查工作材料,并随机抽取各学院每学期不少于4门课试卷、每届每专业不少于3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检查其齐全情况、质量状况、存档情况;其他教学材料根据需要随机抽取检查。 四、检查安排 本次校检查专家组由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及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专家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各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工作主要依据《关于规范试卷批改、试卷装订的通知》、《 试卷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16〕90号)、《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25号),并适当参照教务处即将出台的关于试题标准、试卷批阅规范等。 2.检查组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对被检查学院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评价,并如实填写《 试卷考核相关材料检查表》、《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检查表》,交由教务处或评建办公室人员。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应,并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 校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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