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9】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教学资料第三次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505 |
各教学单位: 根据《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校字〔2017〕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评建工作进程安排,学校拟在第一次、第二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及各教学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对各教学单位开展第三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教学资料存放情况。 2.前两次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随机抽取2014-2015(2)学期、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中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含课程内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含实习、考察、写生、工程训练、社会调查)等教学材料1-2份。 二、检查办法 (一)教学单位自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依据根据第一次和第二次教学检查反馈表组织相关教师再次认真整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学院教学资料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自行整改。 自查整改完成时间:2018年1月15日。 (二)学校检查 学校(由评建办牵头组织)将组成12个检查组赴各教学单位进行第三次专项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周一),1月23日(周二)。 2.校检查组人员组成:由校党政领导带队,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及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检查组。各检查组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方法:实地察看。 检查组赴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资料存放地点实地察看,检查各单位所有教学资料的存放、存档情况。同时,随机抽取近5学期(不含本学期)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材料1-2份,检查其质量、齐全、规范及归档情况。 三、其他 1.请各教学单位将第一次、第二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反馈表经院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1月18日之前上报校评建办公室。同时,要求上报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各单位教学资料全面自查情况、全面整改的情况以及无法整改的项目务必要在报告中进行说明。 2.不按照规定整改,将按照教务处即将出台的《 教学差错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 3.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全程工作记录,积极利用校园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积极宣传本单位的迎评促建工作,营造迎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4.学校评建办将通过召开会议、书面通知等形式,将第三次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