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11】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教学资料第三次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148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教学资料第三次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教学单位教学资料第三次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组成 本次专项检查专家组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教学院长(副院长)、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教学秘书等组成。 二、检查时间 1月22日(周一)14:30-17:30、23日(周二)14:30-17:30。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环节材料清单检查。根据各学院整理好的2014-2015(2)学期、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中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含课程内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含实习、考察、写生、工程训练、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材料清单,检查其完整性和规范性。 2. 教学环节资料室实地察看。(1)检查资料室存放清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2)根据存放清单,资料室现场随机抽取近5学期(不含本学期)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材料1-2份进行检查,检查其规范性。 3. 整改落实情况检查。(1)检查各教学单位针对第一次、第二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其他材料的整改落实情况。 4. 2017-2018(1)学期已归档教学资料抽查。随机抽取近本学期已归档试卷、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材料1-2份,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 试卷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教务字〔2017〕44号)中《 本科试卷质量标准》和“关于印发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校教字〔2017〕99号)中《 本科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 本科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和《 本科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等。 四、检查安排 本次校检查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五、工作要求 1. 所有参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对被检查学院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评价。 2. 检查结束后,各组所指定的秘书将所有检查情况汇总整理成电子稿交评建办公室。 3.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根据检查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同时,务必做好全程工作记录,积极利用校园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积极宣传本单位的迎评促建工作,营造迎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教务处 2018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