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21】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18-09-28 浏览次数:435 |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校评建字〔2018〕3号)要求,现就此次全面督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校领导带队,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级教学督导组、评建办全体成员等组成6个督查组,赴各学院、各部门开展督查。 督查组成员中第一位为督查组组长,最后一位为督查组秘书。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9月29日-30日两天内完成,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联系带队校领导和督查单位确定;请各督查组秘书及时与所在组组长沟通,于督查前一天将具体督查时间报校评建办备案,并及时通知所有督查组成员。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 各学院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实地考查 按照《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校评建字〔2018〕3号)所列内容逐项检查。 3.反馈交流 督查组根据汇报及实地考察情况,对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中、差),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分组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认真准备,共同做好此次督查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同时,务必做好全程工作记录,充分利用审核评估专题网站积极宣传本学院、本部门的迎评促建工作,营造迎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三)各督查组秘书负责收集、发放并整理好相关督查表格,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校评建办公室。 (四)评建办要跟踪总结各学院、各部门在迎评促建工作中的成绩、经验与特色,详细记录通过督查发现的问题与困难,撰写督查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联系人:王燕电话:2871283 。
附件:1.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表(学院适用) 2.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表(部门适用)
评建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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