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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21】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18-09-28   浏览次数:43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校评建字〔20183号)要求,现就此次全面督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校领导带队,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级教学督导组、评建办全体成员等组成6个督查组,各学院、各部门开展督查。

督查组成员中第一位为督查组组长,最后一位为督查组秘书。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8929-30日两天内完成,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联系带队校领导和督查单位确定;请各督查组秘书及时与所在组组长沟通,于督查前一天将具体督查时间报校评建办备案,并及时通知所有督查组成员。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

各学院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实地考查

按照《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校评建字〔20183号)所列内容逐项检查。

3.反馈交流

督查组根据汇报及实地考察情况,对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中、差),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分组安排

时间

督查

单位

组别

带队

领导

督查组成员

929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第一组

曹安照(组长)、徐军、陆峰、李明扬、徐东辉、李永明、邬红芳、郭广春、曹莉勤(秘书)

艺术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第二组

王绍武

周晓宏(组长)、朱尚玉、胡好、潘 安、于 华、钱 涛、郎 朗、董金权、陈刚(秘书)

纺织服装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第三组

苏国红

权(组长)、王河、汪军、田丽、颜小燕、张   明、张广知、王 燕、张文明(秘书)

管理工程学院

办公室

第四组

叶常林

张开炳(组长)、邵文生、费为银、丁纯梅、刘新华、安国强、陶 皖、葛 飞、张培雨(秘书)

审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织部

第五组

郭兴众

王弘(组长)、易华、李卫华、汪晓宇、费志敏、虞满华、项立群、贾文友、卜晓勇(秘书)

宣传部

科技处

发展规划处

研究生部

第六组

王红月

孙浩然(组长)、张春、陆峰、胡长新、黄小华、唐铃凤、张勇、丁文霞、赵 伟(秘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学生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930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第一组

曹安照(组长)、金成星、薛正莲、李明扬、徐东辉、李永明、邬红芳、郭广春、曹莉勤(秘书)

财务处

分析与测试中心

保卫处

第二组

王绍武

周晓宏(组长)、雷、黄凯、潘 安、于 华、钱 涛、郎   朗、董金权、冯白帆(秘书)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与训练中心)

图书馆

第三组

苏国红

权(组长)、方永胜、许德章、田 丽、颜小燕、张   明、张广知、王燕、邢昌(秘书)

总务处

后勤服务集团

继续教育学院

第四组

叶常林

张开炳(组长)、江明、李长龙、丁纯梅、陶 皖、刘新华、安国强、葛 飞、韦玉辉(秘书)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第五组

郭兴众

弘(组长)、吴之传、凌有铸、周力、费志敏、虞满华、项立群、贾文友、赵广香(秘书)

建筑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第六组

王红月

孙浩然(组长)、张春、王忠群、黄小华、唐铃凤、张勇、丁文霞、李晓蕊(秘书)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认真准备,共同做好此次督查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同时,务必做好全程工作记录,充分利用审核评估专题网站积极宣传本学院、本部门的迎评促建工作,营造迎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三)各督查组秘书负责收集、发放并整理好相关督查表格,并于1010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校评建办公室。

(四)评建办要跟踪总结各学院、各部门在迎评促建工作中的成绩、经验与特色,详细记录通过督查发现的问题与困难,撰写督查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联系人:王燕电话:2871283

  

附件:1.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表(学院适用)

      2.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督查表(部门适用)

  

评建办公室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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