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学院教材管理工作,保证教材选用质量,加强教材建设,适应我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的形势,使教材的订购、入库、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及校外函授站所有课程及所有任课教师。
第二章 教材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第三条、教材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面向,以选用优秀、适用教材为主,突出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努力提高教材质量。
第四条、教材管理任务:
1.加强教材管理建设和教材研讨工作,努力保障选用国内先进、适用教材。
2.建立和完善教材管理制度,保证教材征订和供应顺利进行。
3.及时把握最新教材信息,做好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的选用工作。
4.加大多媒体教材建设与引用力度,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第三章 教材的选用
第五条、为保证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我院教材管理工作要贯彻选用必须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教材的选用上,要加强对各门课程选用教材的管理和审核,确保高水平、实用性强的教材进入课堂。
第六条、教材的选用要按照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等标准认真选用适合我校实际的教材。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直接向学生销售教材。
第七条、教材的选用要优先选用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教材奖、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的优秀教材、新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及国家教育部推荐的教材。
第八条、一门课程多种版本教材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应择优选用。
第九条、由我校教师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需要使用时,须经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报学历部,经学院审核后,可以选作我院教材。
第十条、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征订每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进行,应提前摸清库存教材数量,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校外函授站须与校本部统一教材(版本、编著者、书号一致)。
2.教材征订按教材征订信息目录《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进行选用。
3.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如需教材征订信息目录以外的教材,应按时向我院学历部提供所需教材的名称、作者、版本、出版发行单位等详细情况。公共基础课教材必须按国家、省、市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选用。
第十一条、学院要建立选用教材质量评价制度,每学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适用状况,及时对不适用教材进行更换,保证教材使用质量。
第四章 教材的订购
第十二条、教材由学校统一招标,继续教育学院教材订购纳入学校采购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分别预订下一学期所需的教材。
第十四条、为避免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凡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能随意更换。
第十五条、学历部在确定教材订购时,应将库存的同种教材纳入使用计划,计划确定后,要积极、及时、准确地联系订购,保证开课前到书率达到100%。
第五章 教材的供应
第十六条、学历部负责教材的订购及发放。如发现印刷和装订等质量问题,可在一周内调换。
第十七条、学生教材收费和领取办法。教材费由继续教育学院代收代支,学生毕业年进行费用清算,公示清算详单,教材费多退少补。学生教材以个人为单位凭教材费缴费票据在规定时间到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库领取。
第十八条、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留级或转专业,已购教材一律不能退换。
第十九条、教师用书,若任课教师和用书版本未更换,原则上不发放新书;若版本或任课教师更换则发放新书。
第二十条、其他教材供应与收费。凡我院教职工个人进修、听课所需教材,一律自费购买。外单位来我院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单”到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库自费购书。命题与阅卷教师领用教材须经续教育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领用教材,命题或阅卷完毕,教材须及时返还。
第二十一条、教材建账。教材管理人员对教材出入库数要记清明细账,做到手续清楚、账目清楚(学生、教师领用数、库存数必须和入库数相符)。
第二十二条、教材清理。每年的5月和11月份做好书库的清仓点库工作。
第六章 教材库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教材库是全院教学用书的贮备场所,库房安全管理是保证正常教学的重要环节。库房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库房管理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