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实施时间:7月10日——7月17日)
序号 | 主要工作 | 牵头落实 |
1 | 做好“对标‘六要’标准,争做‘四有’好教师”专题教育活动。 | 办公室 |
2 | 下发相关函授站整改意见书。 | 学历部 |
3 | 继续做好期末考试成绩发布、材料整理归档以及受理学生查询工作。 | |
4 | 拟定下学期开学通知,录入确认授课教师信息。 | |
5 | 毕业生学籍档案移交准备工作。 | |
6 | 做好助学点(合职院)自考毕业设计网络答辩工作。 | 自考部 |
7 | 我校主考专业自考毕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 |
8 | 自考二学历10月份统考培训课程确定、授课计划安排和教师的选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