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学期校本部函授、业余教学班教学班定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进行期末考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4号教学楼(详细安排见附件1)
二、请同学们对本学期所学内容进行系统复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
三、考试时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允许携带电子产品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处理。
四、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参加考试,须提前一周办理相关缓考手续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否则均以旷考论处,该门课程记零分处理。
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