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实施时间:2022年4月17日—4月23日)
序号
主要工作
牵头落实
1
学历教育毕业答辩、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学历部
2
学籍异动情况公示行文
3
新生校园卡办理
4
自考生答辩成绩汇总公示、材料整理归档和工作量核算
自考部
5
自考助学费及社会服务费办理工作
6
继续做好助学点在线答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