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提出课程免修与免考。
一、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与原则:
(一)入学前已学专业与现学专业层次相同、教学要求相当的基础性课程,学生可申请课程免考。
(二)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同层次同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省级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申请课程免考。
(三)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申请“英语”课程免考的条件
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成绩达到425分的可申请免考本科阶段的公共英语课程。
(四)申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的条件:
1、非计算机(微机)类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可以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所考级别对应的计算机课程。
2、计算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五)专业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做为课程取得成绩的证明,必须有相应的成绩单,并经毕业学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六)专业课程和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课程不得申请免考。
(七)一门课程合格证书只能办理一次免修免考手续,申请免考课程不能超过总课程的三分之一。
二、办理免考课程的成绩登载: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的按75分记,“良好”的按85分记,“优秀”的按95分记;计算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成绩按85分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者,以85分记,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者,以95分记。其他情况申请的以该课程相应成绩登载。
请符合课程免修免考条件的学生本人于2023年3月6日之前提交相关证书、 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填写《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学历部负责人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报学院审批同意后,准予课程免修免考,免修免考的审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及班主任QQ群公布,请及时关注;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须继续参加学习、考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