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课程免修与免考的管理规定,按照《关于校本部2023级新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对相关同学提交的课程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审核通过的学生,准予相关课程的免修免考,成绩登载依据学籍管理文件规定,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须继续参加学习、考试。
公示期:3月13日至3月17日,如有疑问,请拨打0553-2871040咨询。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第1学期免修免考审核结果.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