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及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其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
1.检查方式及内容
各教学点检查学生完成进度、质量及过程表现情况,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力度等,检查结果汇总至附件“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并上交至学历部。
2.完成时间
2023年4月10日前
二、相关要求及后期工作
1.中期检查的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就中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
2.做好撰写指导工作
论文撰写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相关要求执行。
3.做好评阅和答辩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论文的复制比不超过30%。答辩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5月5日至5月15日线下完成,“答辩安排表”需在4月30日前交至学历部,以便学院安排随机督查。答辩完成后,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和毕业生审核工作。
4.做好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的准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教学点将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电子档整理后连同及指导老师个人信息发送至学历部。
5.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所有工作完成后,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相关材料需要整理归档,学院不定时抽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