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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3-24   动态浏览次数:206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对象:2012级和2014级专升本学生至今仍不及格的所有课程。

2、根据规定,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条件为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2012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并合格(专升本按2014级)。凡因各种原因编入2012级的学生,应尽快根据2012级本专业培养方案核对自己成绩,对于所缺课程须于3月25日前完成申请替代或补修手续,逾期不办影响毕业者,责任自负。

3、对于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考察、课程设计、卓越工程师生产实习、已经工作的学生未完成的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课程,请安排相关学生于3月30日前与课程所属系部相关老师联系,安排补做,并于5月15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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