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ICP备10016294号
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311号
主办: 建筑工程学院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对象:2012级和2014级专升本学生至今仍不及格的所有课程。
2、根据规定,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条件为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2012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并合格(专升本按2014级)。凡因各种原因编入2012级的学生,应尽快根据2012级本专业培养方案核对自己成绩,对于所缺课程须于3月25日前完成申请替代或补修手续,逾期不办影响毕业者,责任自负。
3、对于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考察、课程设计、卓越工程师生产实习、已经工作的学生未完成的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课程,请安排相关学生于3月30日前与课程所属系部相关老师联系,安排补做,并于5月15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