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俞云  发布时间:2021-03-23   动态浏览次数:1675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证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全、顺利、平稳完成,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神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1. 复试平台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学信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以“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

    三、复试时间

    由于学院一志愿达线人数不足,因此复试工作需要在调剂工作完成后才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专业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具体调剂要求请参考“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https://grs.ahpu.edu.cn/2021/0322/c905a150141/page.htm

    五、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招生目录中规定的专业科目《结构力学》复试笔试内容纳入到综合面试中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60分):其中包括招生目录中规定的原笔试内容知识、考生的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将考生对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进行回答和复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相结合。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综合面试的10%。

    3.综合能力考核(3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等。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中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材料(以下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往届生);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⑤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⑥ 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

    ⑦紧急联系方式(备用手机号)。

    2)其他材料(以下为可选材料):

    ①科研成果(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专利等);

    ②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数学建模大赛、力学竞赛、结构设计大赛等);

    ③荣誉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2.面试顺序确定

    复试开始前1小时,由“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随机产生面试顺序,随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同时,学院将面试顺序电话通知到每个考生,并要求考生做好候考准备。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按照面试顺序依次进行,所有考生必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系统,进入候考区并保持在线,随时关注系统中关于复试进程的消息。前一位考生开始综合面试时,后一位考生需要做好准备并等待考场助理邀请进入考场。

    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和若干空白A4纸。

    综合面试开始后,考生首先展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核对身份;随后,进行英文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完毕后,考场助理将系统随机抽取的一套试卷分发给考生,试卷内容涵盖笔试科目《结构力学》和其他土木工程专业知识,考生以口答为主,必要时用签字笔写在空白A4纸上向复试专家展示;最后,进行专家问答环节,考核学生综合能力。

    七、复试其他相关要求

    请参考“ 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https://grs.ahpu.edu.cn/2021/0322/c905a150088/page.htm

    八、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九、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高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对于调剂考生,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确认,视为不同意接受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拟录取资格。

    十、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一、复试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学院举报电子信箱:jzxy@ahpu.edu.cn,举报电话:0553-2871178-803,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建筑工程学院。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十二、其他

对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考生,复试专家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组长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审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因复试不合格而不录取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本细则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细则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学院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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