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笔试(心理测试)及试讲公告
发布人:俞云  发布时间:2023-06-08   动态浏览次数:815


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灿  王  玲  化亮亮  叶中玉  刘  静  李留臣

李敏洁  杨晓光  沈虹婷  宋晨光  宋露露  张  荣

张  珺  胡海涛  曹余波  舒  薇  靳含丽

未通过人员,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236914:30—17:30

2.地点:建筑工程学院(C329室)

3.验证材料:

1)身份证;

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3)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

6)本人签字的《 202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是出现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69日下午14:30—17:00现场资格验证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心理测试)

时间:6109:00-11:00(心理测试在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心理测试在笔试结束后,由本人手机扫描二维码(现场提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

地点:4号教学楼313教室

考试内容:建筑快速设计。请考生自带比例尺,马克笔,水彩笔等,图面表达方式不限。

五、试讲

时间:611日上午9:00

地点:4J303室、4J304

六、特别提醒

1.参加笔试的考生于6108:30前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11日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

2.面试人员名单拟于610日下午16:00前在建筑工程学院通知公告网页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 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准考证。

七、有关事项

1.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遵守校园秩序。

2.考生须遵守考试有关规定,配合考务人员工作。

3.考生自带文具,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进行笔试答卷。考生考试结束后须保持个人手机畅通。如有不清楚事项请及时沟通,联系人:俞老师、水老师,联系方式:0553-2871367


附件:

202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 202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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