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2-16浏览次数:589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教秘〔2009〕378号《关于2010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徽省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做好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或一般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再受理其申报新的项目;
   2、由于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处将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申报,请各申请人认真填写好申报书,注意申报质量;
   3、申报重大项目(我校限报一项),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如获立项,资助经费各半。请申报人尽早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系,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并于8月20日将情况反馈到科技处,经遴选提请省教育厅科技处批准后方可正式申报;
   4、申报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重点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5、参加2009年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巢湖市)和皖北区域(淮北市)两次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上正式签约的教师请积极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将单列指标评审立项,由牵头高校申报,且要由合作企业所在地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签章确认(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6、不受理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一般项目;
   7、各系部科研秘书统一收取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包括电子文档),于9月10日集中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8、未尽事宜,可上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www.ahsr.edu.cn)查阅,或联系科研科。
   联系人:孙刚、石磊;联系电话:2871241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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