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1-05浏览次数:572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29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资助金额、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所需材料等均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申报者需认真领会《课题指南》的精神。
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新修订的《申请书》及《活页》、2010年试行版《代码表》)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或者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
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六、项目申报人将《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中,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书》及《活页》的电子版本,于2010年2月25日当天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这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通知。 
  九、请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动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9周岁以下(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十、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十一、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联系人: 孙刚,2871241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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