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校教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分为四种: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教师可根据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内容,选择一种合同进行签订;
2.有关技术合同的相关知识、技术合同签订指导及技术合同签订流程,见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网页;
3.根据市科技及税务部门的文件精神,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可在市科技部门进行科技合同登记认证,经过科技认证的合同,税务部门将免收税;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不在免税之列;
4.签订合同时,除填写项目联系人外,还应填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经科技开发部盖章认定的合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不得变动;
5.横向项目经费中,如用于采购设备、仪器等用途的,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6.横向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横向项目结题表”,经合作单位盖章后,交科技开发部;
7.
科技开发部法人: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