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文件精神,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届评奖,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我校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省教育厅下达限额指标进行遴选,择优申报。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2日。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前,各申报人必须将《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科技处科研科进行形式审查。
4、形式审查后,3月18日报送正式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如下: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刚 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E-mail:shileioffice@ahp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
4、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
科技处
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