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徽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4      访问次数: 78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对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题验收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校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当年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并与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签订《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表式见附件1)。

2.校科技处督促项目主持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开展中期检查,并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中录入相关信息。

3.项目结题验收由校科技处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提出申请,上传项目研究成果,生成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方式。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均需通过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重大项目要举行会议验收并要求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接受评议。一般项目只需报送纸质结题材料及其电子稿。

2.结题验收时间。项目结题验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每年610日前受理结题验收材料申报,7月份进行集中进行专家结题验收。

3.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合同书(重大项目)、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采纳证明以及《***学院申请结题省级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见表式附件3)等,报送校科技处科研科。

4.结题验收结果及其应用。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省教育厅将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作撤项和相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上报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填写《***学院到期未结题省级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见表式附件3),并于2015427日,将结题验收材料和附件3报送校科技处科研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邮箱sungang02@126.com,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邮箱shileioffice@ahpu.edu.cn

2.2015年,启用新版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学位与高校与科研网下载中心下载。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自动生成。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研究会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上传“专家验收意见(pdf格式)”,“专家验收意见”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文字依据,省教育厅不再出具其他结项验收证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科或查阅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

联系人:孙刚、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2、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doc

3、学院申请结题省级(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doc

4、学院到期未结题省级(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doc

5、2015年版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6、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报告.doc

 

科技处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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