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调动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科学基金的积极性,提高我校争取国家科学基金的竞争能力,提升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按照《
科学研究预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3〕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本年度申报国家科学基金未中标的,同时仍以原课题申报的申请人,自然科学申请人根据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审反馈意见,填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社会科学申请人填写《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薄弱之处,提出改进方法、措施。
2.本年度申报国家科学基金未中标的,拟以新课题申报或者本年度未申报国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人文社科项目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申请书要求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二、遴选办法
对于本年度申报国家科学基金未中标项目的申请人,在重点参考基金委项目同行评审反馈意见的同时,聘请相关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对于无项目同行评审反馈意见或未申报本年度国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将聘请校内外评议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请人将纸质材料2份(含电子版)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汇总后,同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于9月25日集中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孙刚、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
1、
国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doc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doc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2016年国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