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7      访问次数: 240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提高学校青年教师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竞争能力,培育壮大优势学科方向和巩固重点技术领域地位,提升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校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应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当年11日未满38周岁〔197811日(含)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4. 未曾获得其他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5. 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以具备应用潜力的基础研究为重点,预期研发应体现一定的成果转化指标。

6. 近年来取得的重要科研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的期刊发表3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6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7.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二、申报材料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附件13份,其中1份含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收录证明、立项批文等)等。申报书中的学科及代码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代码填写。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各1份,由科研秘书于1116日集中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孙刚、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

            1.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doc

            2.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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