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并组织审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2.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受理、审查和报送工作;
3.督促各学院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完善,并组织部分学科基金申报材料校外评审工作;
4.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讨论《 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文件;
5.出台《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