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纵向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检查工作交流会;
2.受理、审查并报送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材料;
3.开展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4.受理、审查并报送2017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5.撰写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报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6.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