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
今日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直有关美术机构,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画报社: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主席关于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夯实民心相通的根基,由国家文化部、省政府主办,省文化厅承办的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今日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定于9月在西安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主席关于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以加强人文交往、促进民心相通为主旨,集中展示近年来丝路沿线美术创作优秀成果,积极推动丝绸之路区域间、国家间的文化交流互鉴,努力打造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
二、展览主题
丝路精神 时代丹青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厅
(三)协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国画院、陕西书学院、陕西省雕塑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画报社。
(四)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筹办期间及展出期间相关的组织、联络、协调、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展览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艺术处(联系人:陈龙辉 029-87387810)。
四、展览时间、地点
(一)展览时间:2018年9月7日至10月7日。
(二)展览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亮宝楼艺术博物馆、陕西省图书馆展览馆等。展览开幕式在陕西省美术博物馆举行。
五、展览作品种类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篆刻、摄影。
六、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美术类
1.绘画类:投稿作品请将背面注明作品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的10寸作品照片寄送至收件单位,并报送电子版作品照片(电子照片名称请更改为姓名+省份+作品名+联系电话)及申报表至收件单位邮箱,要求画面清晰符合出版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50dpi、图片大小至少5MB以上,初评入围作品需按照组委会正式通知后确定的时间由作者本人邮寄或自行将作品原作送达至指定的地点(具体送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厘米(宽)×240厘米(高) (含装裱外沿,中国画进入复评作品不收软片、带框、挂轴作品);
2.雕塑类:投稿作品请报送参展作品三个角度电子版照片及填写完整的电子申报表至收件单位邮箱参加评选(照片要求分辨率350dpi以上,图片文件至少5MB)。展览初评入围雕塑作者需按照组委会正式通知后确定的时间邮寄或自行将雕塑原作送达至指定的地点(具体送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收件单位联系。
(三)书法篆刻类
请直接寄送原件及申报表原件至收件单位参加评选,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收件单位邮箱。所有初评原件的报送或入围作品原件的邮寄及费用由作者本人办理承担。书法类作品书体不限,规格在6尺整张(180厘米×97厘米)以内,一律为竖式,直接寄软片参加选评;篆刻作品邮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三裁(69厘米×46厘米)竖式。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勿用笔名)、电话、快递地址。每人限投1件作品,草书、篆书附释文。
(四)摄影类
作品请报送电子版,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参加评选。作品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每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B。每人投稿最多为10幅/组(组照幅数为4-8幅,标清序号)。不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五)此次展览除摄影外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组作品。
(六)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发现使用假冒、高仿作品参评,将在三年内取消作者参加有关展览活动资格。参展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参展作品及复评未入围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组委会统一办理退件手续。作品收藏另行通知。
(九)凡报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将视为自愿投稿参加以上展览,并已确认并遵守该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参展作品的征集、评选与寄送
(一)参展作品的征集和申报
1.各地文化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负责积极发动本地区(单位)、本系统的艺术家参与展览的申报。
2.西安美术学院、陕西国画院、陕西省雕塑院、陕西书学院、陕西画报社负责做好今日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省外作品邀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做好国外作品邀展。同时,各单位还要积极做好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艺术家的新创作品以及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美术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的邀展。
3.凡符合参展基本要求的作品,均可按由艺术家直接进行申报。
(二)参展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下设中国画组、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组、雕塑组、书法组、摄影组,分类别组织作品评选,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邀请驻厅纪检组对评选工作予以监督。展览的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参展作品寄送
评选工作定于2018年6月中旬进行。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需按作品要求,于5月30日前分种类报送至收件单位。书法篆刻类作品可直接送达,也可挂号邮寄或用特快专递送达。书法篆刻类报送原件及绘画、雕塑类进入复评寄送原件的作品须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因作者本人包装或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展览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国画作品收件单位:陕西国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36号陕西国画院,邮编:710016。
联系人:黄绵赟(山云)
联系电话:029-86285913 、15991685936
电子邮箱:409168969@qq.com
2.油画、版画、水彩(粉)作品收件单位:西安美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编:710065。
联系人:李喆
联系电话:15529029666
电子邮箱:15926770@qq.com
3.雕塑作品收件单位:陕西省雕塑院
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8号陕西省雕塑院,邮编:710016。
联系人:马强、涂正娇
联系电话:13201688005、13110432225
电子邮箱:87311637@qq.com
4.书法、篆刻作品收件单位:陕西书学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门里白鹭湾小区西区16号楼一楼,邮编:710002。
联系人:温泉
联系电话: 15319946739、029-87613017
电子邮箱:shxshxy@outlook.com
5.摄影作品收件单位:陕西画报社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58号陕西画报社
邮编:710068
联系人:薛铂
联系电话:13363937370、029-88404465(传真)
电子邮箱:sczlgjysjsy@163.com
附件:作品申报表.doc
陕西省文化厅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