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4      访问次数: 443

 

各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文件(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我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自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自查范围严格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所列类目逐条自查。重点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自查工作安排

1.各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方案。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组织力量对本院(中心)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院(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学校将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查看相关材料。

四、自查结果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中心)通过自查,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1)本通知“自查重点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报告;2)本次安全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自查报告由学院(中心)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于920日前报送科技处(A1112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ejichu@ahpu.edu.cn

2.各学院(中心)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并于920日前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ejichu@ahpu.edu.cn

附件:  皖教秘科[2018]84号.pdf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2018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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