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基金申报总结暨动员会”会议精神,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
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规程》(校科字【2014】9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启动,选题指导
项目申报人员确定选题、完成初稿。9月30日前,各学院(部)将签字盖章的本部门拟申报国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科技处。
(二)10月,选题论证,填写申请书初稿,校内专家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学院(部)应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各学院(部)于10月30日前将论证会时间、参与人员及项目初审意见等汇总报至科技处。科技处对于工作有难度的学院(部)给予配合指导。
(三)11月,校外专家指导,完成二次修改稿
科技处协助各学院(部)邀请各学科领域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指导,提出申请书修改意见,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二次修改稿。各学院(部)于11月30日前将校外专家指导具体情况报至科技处。
(四)11~12月,知名专家指导,完成三次修改稿
科技处协助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学科知名专家指导并反馈意见,申请人对申请书作进一步修改,完成三次修改稿。各学院(部)于12月31日前将知名专家指导材料、三次修改稿报至科技处。
(四)明年1月,申请人精雕细琢,完善申报书
科技处及时转发国家基金委的申报指南,通知教师网上填报2019年版申请书。申请人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排版格式、语句表达等仔细推敲,反复修改,力求申请书尽善尽美。
(五)明年2-3月,形式审查,推荐报送
学院、科技处先后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docx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docx(仅限于填报草稿)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仅限于填报草稿)
科技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