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0      访问次数: 368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出台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812),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原《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31)同时废止。

新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812)较原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31),有较大变动,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进行学习、比较、研究,并请遵照执行新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812

结项工作提示:目前处于新老文件过渡期,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若申请结项,请于20181224日报送结项材料,逾期按新文件办法办理结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管理科。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的通知.doc

       2、 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xls

       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3〕1号).doc

       4、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科技处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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