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出台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8〕12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原《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3〕1号)同时废止。
新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8〕12号)较原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3〕1号),有较大变动,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进行学习、比较、研究,并请遵照执行新文件(皖社科规划办〔2018〕12号)。
结项工作提示:目前处于新老文件过渡期,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若申请结项,请于2018年12月24日报送结项材料,逾期按新文件办法办理结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管理科。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的通知.doc
2、
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xls
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3〕1号).doc
4、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科技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