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著作权申报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1      访问次数: 749

一、发明人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清单需要盖相关学院公章。(发明人不予许和 同时作为著作权人)

二、到人事处官网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审批表”,本人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到人事处领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每1份软件著作权必须具有1份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发明人携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1份、《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12份(1份发明人留存),到科技处备案盖章。

四、《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盖章后,发明人留存一份作为年底工作量考核依据。

附件《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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