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人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清单需要盖相关学院公章。(发明人不予许和
同时作为著作权人)
二、到人事处官网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审批表”,本人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到人事处领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每1份软件著作权必须具有1份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发明人携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式1份、《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1式2份(1份发明人留存),到科技处备案盖章。
四、《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盖章后,发明人留存一份作为年底工作量考核依据。
附件《软件著作权发明人明细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