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三全六专”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研究工作,提高“三全六专”育人专项课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工作的研究进度和质量,提高科研项目的成果质量,根据《
“三全六专”工作实施方案》(党字[2023]3号)和《
育人专项实践课题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请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见附件1)
二、具体内容
项目已达到结题年限,可以直接进行结项验收,牵头部门制定具体验收方案,可采取会议评审材料或现场答辩验收的方式进行。未达到结题年限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报送课题进展情况、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填写《2022年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或《2022年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结题报告》(附件3),请牵头部门汇总本部门项目材料,将电子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同步报送至科技处和学生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四、注意事项
各牵头部门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研2022年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项目检查及验收工作,掌握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研究进展缓慢和没有阶段性成果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的,要进行认真整改。
联系人:黄江胜(科技处);赵静云(学生处)
电话:2871174;2871145
电子邮箱:303133083@qq.com;411704030@qq.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
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立项名单.docx
附件2:2022年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3:2022年育人专项(学生工作实践)课题结题报告.docx
科技处 学生处
2024年3月25日